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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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总则

第一条  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,是存瑞中学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,是全校学生的忠实代表,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。

第二条 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,在德育处领导下、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以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”为宗旨,以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”为指导方针。团结同学,互相帮助,共同提高,使同学的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在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这个群众组织中得到充分发挥。

第三条 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以“勤奋的学、踏实的做、严谨的想、稳健的走”为自身座右铭,坚持“严于律己、身先士卒、诚恳朴实、兢兢业业”的作风。

第四条 基本任务

1、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求,按照团委的部署,以育人为中心,切实代表同学利益,为同学服务,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,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做出贡献。

2、维护学校的校规校纪,倡导优秀的校风学风。

3、协调学校和同学之间的关系,使之共同为学校现时的建设和未来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
4、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管会的自身建设,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骨干。

第五条:全体自管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。

第二章: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

第六条  组织机构

辅导员2名

轮值主席5人  

纪律检查部 部长1名

卫生部     部长1名

文体部     部长1名

宣传部     部长1名

第七条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部门职责

1、辅导员:负责培训自主管理干部、督导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工作、协调学校、年级与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;

2、纪律检查部:负责检查学生课间吃零食现象、课间纪律、餐厅秩序、宿舍纪律;

3、卫生部:负责检查各年级公共卫生担当区、宿舍卫生等;

4、文体部:组织特色文体活动,检查间操、升旗等大型集会。

5、宣传部:负责校园广播宣传实事新闻,报道校园文化生活,检查校园礼貌用语。

第三章  组织制度

第八条 自主管理委员会根据章程,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

1、为了使自管会保持活力,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,自管会成员的产生,在各班自管会成员推荐的基础上,经团委考核选出新的自管会成员。

2、会员个人服从自管会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。

3、自管会的上级组织要听取下级组织、会员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,上下级组织之间要相互交流、相互支持、相互监督。

4、自管会各部门实行轮值制度,自管会有一名常务主席,各部部长轮值主席,各部成员轮值部长,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的原则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。

第四章 例会制度

第九条

1、 自管会每周一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召开全体成员大会,对每周工作进行总结,落实计划安排,布置下周工作。

2、自管会主席及各部部长定期召开干部会议,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工作的情况。

3、自管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,迟到或者早退,凡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向主席请假。

第五章 评优处罚制度

第十条

1、每学期各项活动结束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,各部由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部人选,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
(1)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

(2)积极配合各部长开展工作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认真负责,并能 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,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。

(3)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

2、为保持自管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,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自管会成员,一经发现,给予撤职处分并从重处罚。

3、凡有违反本制度的自管会成员,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批评及处分。

第六章

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

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2018年12月4日 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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